推荐bot(´・ω・`)叫我泊或水白都行
背景是桓詠老师的插画TT好喜欢

敬沒有剽竊的明天

雪牢:

抄襲可恥,是罪啊。這樣下去就不會再有人創作,這就是抄襲者想看到的結果嗎?說實話對抄襲者太好了,態度這麼惡劣居然沒有掛出他的名字,太心善了,要是我的話恐怕會惡狠狠地掛名字出來。希望不會再有抄襲出現,太心塞了。

放射室。:

  五月底,有熱心讀者告訴我〈〉這篇作品可能被借梗或抄襲,拜讀該篇作品後,我便明白兩者間確實有所關係。

  去信連絡該作者,溝通過程,如下列對話所示。

 

  榮譽感低落、不願認錯與藉事搪塞,正巧是我難以應付的類型,我完全不曉得該怎麼繼續處理才好。

  在對話最後,我的情緒被不可置信的謬言給影響,認知到對方無法溝通、雙方無法得到共識後,我沒有繼續回應,將對方加到黑名單內片面結束對話。在這段期間內,給予我支持的親友們建議我公開調色盤讓觀者定奪,但我認為,我想要的結果無法透過輿論獲得,再者,我希望【放射室。】能是放文與看文的單純場合,不願讓它淪為處刑場,因此拒絕這項提案。

  這個念頭至今未變,因此,請看到這裡的您別去搜尋該篇抄襲作品、對方是何人。

  

  當然並不是就這麼算了。

  我不知道那篇仿作刪了沒,我為自己作品受陌生人踐踏而憤怒,也尚未諒解,並依然為其無知感到憐憫及扼腕,但我不想讓自己的心情繼續被連名字都不知道叫什麼的陌生人給左右,所以請別告訴我,那位現今何在又做了什麼。〈百〉的抄襲事件暫時告一段落,若有後續或發現其他類似情節,這邊不排除繼續採取激烈行動。

 

  比起「抄襲」本身更激怒我的是他人對創作權的輕視,以及避重就輕的回應態度。

  趁這個機會我想拜託各位,倘若我的作品有幸受您垂青,有想化用的橋段或引用的句子,甚至是結構模仿或借用梗概,都請務必與我商量,取得原作者的同意後再進行。

 

  再來,我想稍微定義我所知道的「盜用」、「抄襲」、「模仿」與「致敬」。

 

  • 盜用:擅自搬運未經授權的作品,或無斷轉載後更改作者名字。

 

  • 抄襲:在原作者未同意下,將他人作品進行部分修改,包裝成自己作品再度發表。

 

  • 模仿:學習他人創意,用自己的表現形式,對雷同作品進行詮釋。

 

  • 致敬:基於對原作的喜愛,在自己作品內加入與原作共有的要素,程度上,必須讓閱聽人一眼即知並非改寫者本身具有的創意。

 

  以上幾點,若令您懷有疑慮,還請不吝賜教。

 

  該篇文章與我的〈百〉梗概、結構、編排甚至部分關鍵句都多處相同,實在難以相信是無心的巧合。對方也表明曾經看過我的作品,知道那是與他平常迥然相異的「奇葩」文風,卻依然主張沒有參考。

  坦白說,在事件最初我並沒有因此生氣,只希望透過當事者親口告訴我「我參考了,對不起」或「真的不是抄襲,我沒有看過」,雖然有想過不願坦承的情況,但真沒想過對方會在相似度這麼高的情況下說出:「我看了,但我沒抄,不要拍我。」後來在文中補上的道歉,更是令人嘆為觀止。

 

P.S.由於這篇玩意發現跟一位寫金月的大大有雷同的地方,玻璃心嚇得整個人都不好了。大大lof是放射室,我之前應該也看過她的金月文,所以不管怎樣先道歉了(土下座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我都認為這是一則自我本位主義、只想儘快了事,毫無誠意毫無自覺的空口白話。

  嚇得連玻璃心都不好了?(笑)

  看來您完全沒想過被抄襲的人狀況好不好、糟不糟糕啊。

 

  我一直以為,我們從小被教導禮義廉恥是為了長成更有擔當的人,是為了讓自己在面對錯誤時,能扛起自己應該背負的責任之人。

  被指出錯誤縱使難堪,但為自己犯錯羞愧、去表達悔意、也許接受懲罰、就此改過並且不再重蹈覆轍,這才是之所以「道歉」的意義與必要所在。難道不是這樣嗎?

 

  在這裡,我想引用創作企劃【妖夜綺談】的場外玩家利塞爾,其中之人在處理抄襲事件時放出的聲明。

 

  你在ASK或噗浪上張貼的時候,既沒有提到這是模仿他人的創作,也沒有附上原來的出處,這不是當成自己的創作使用的話什麼才是?

  其他任何不知情的看到這張圖的人,都會覺得這是你的創作,而不是一個你所謂學習模仿的作品。

  你對模仿跟抄襲的認知是啥,我根本不關心。但是這個,在我的認知中就是抄襲,而且還是抄襲打死不承認。

  最後的部分沒啥重點我就不圈著說了,但總歸就是,

  你是不是北爛我沒興趣,你喜不喜歡打字我也沒興趣,把那個留給你爸媽煩惱吧,我只關心我有沒有得到我要的結果,而因為你根本沒承認自己的錯誤的意思,所以最後這段話根本是沒有意義的廢話。

  你要我解讀這段話的意義的話就是,你非但沒有想認錯的意思,還想要跟我討拍拍。

  講白點,你以為你的道歉很有份量嗎?你以為我要你的道歉幹嘛?他不能吃也不能賣,道歉本身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我真正想要的是有人對你做一模一樣的事情,那才是有意義的,不過不可能因為你根本放棄了自己的創作,不會有人想抄這種死水的。

  我真正想要的是你知道自己錯在哪,並且感到羞愧。

  我真正想要的是每當你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看到我的畫的時候,就想起你做過這樣一件丟臉的事情,並謹記在心。如果不是的話道歉根本沒意義,你不能奢望我收下這種沒意義的東西。

 

  這段話非常精準且深刻,太過切合重點,我沒有辦法說得比他更好。

  聲明連結在此。

  那起抄襲不是寫作,是關於繪畫方面,但原創的概念是共通的,利塞爾的中之人清楚地釐清事件始末、責任歸屬與後續處理應有的態度,這點相當令人佩服,希望看到這裡的您也能撥冗一閲,也許能帶給您更多創作權的思考。

  

  抄襲者說:「已經把文章刪了,還不能平息怒火的話,不知道該怎麼辦。」

  搜尋網路幾起抄襲事件,東窗事發後的盜文者也多半說:「行,那我刪,刪掉得了吧?」

 

  那又怎樣?

  刪了,那又怎樣?

 

  把盜用他人心血的抄襲作品刪除是理所當然的,為什麼要說得像刪掉贗作後就該兩造和解,事件從此一筆勾銷?

  刪掉仿作也只是斷絕後續影響、僅僅是不再傳播而已,那麼刪除以前的部分呢?

  刪文可以補償先前對被抄襲者造成的影響嗎?

  刪文可以清除被抄襲者心中的抑鬱嗎?

 

  這是我的東西,憑什麼白白讓你拿去被別人稱讚?

  給我好好道歉啊。

  給我更加慚愧更加羞恥更加後悔。

  給我補償到我滿意為止啊。

 

  覺得補償很麻煩?那就不要抄。

  一開始別抄不就得了。

  

  喜歡梗、喜歡場景、喜歡句子為什麼不去向原作者要授權?

  人家願意是幸運,人家不給是應該的,不是自己付出努力的作品再好看、再喜歡都不會變成你的,這不會成為你的創意。

 

  我實在不知道把別人的作品當成自己的到底有什麼好處,即使博得掌聲或換得名氣,這樣高興嗎?

  對著這種混合物自己能喜歡嗎?萌嗎?感動嗎?有成就感嗎?我不知道。

 

  實在難以理解。

  只希望大家能更愛惜自己的作品、更愛惜自己的創作能力,可以把別人的作品當養份吸收,但別把他人的創意當成自己的工具,速食性地照抄照搬不僅難以內化為血肉,反而可能侷限自己的潛力。如果被抄襲,希望也別息事寧人,想著自己作品被盜代表很有實力,雖然同人圈多半不以營利為目標,但一份縱容,只會衍生出更多抄襲。

 

  抄襲者洋洋得意,原創者默默無聞,這應該不是你我所樂見的,對吧?

  這不應該。

 

  唯人人重視智慧財產權,才能保護你我的作品,以及你所喜愛的創作者們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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